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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青少年偷竊行為
2023/08/15 王麗娟

孩子何種行為最讓父母難以接受?爭辯、愛哭、自慰、打人、不說話、生氣、偷竊、考62分、不寫作業、晚睡、割腕、不上學、網路成癮?

孩子何種行為最讓父母難以接受?爭辯、愛哭、自慰、打人、不說話、生氣、偷竊、考62分、不寫作業、晚睡、割腕、不上學、網路成癮?
當孩子割腕,父母擔心他罹患憂鬱症;當孩子偷東西,父母腦補漢尼拔反社會人格。偷竊是極敏感的問題行為,往往觸及父母底限,涉及道德、法律、學校、家庭教育、同儕關系多重議題。
與父母討論時,我採取較中性的說法“拿東西”或“拿錢”,私心以為稍減“偷”字代表的惡意動機,偷字向來沒好事,從偷窺、偷錢、偷溜、偷聽、偷空、偷安、偷生、偷人、偷偷摸摸、偷天換日及偷雞摸狗。為人父母同樣小心翼翼,預約時只說情緒或注意力問題,直到面對面坐下才開口,一再說明自己的教育理念,對於孩子長期偷東西感到恥辱與無能為力。
偷東西行為來到治療室之前經過很多錯誤處理,使親子關系成為防範、阻止、檢查的攻防戰。一位爸爸詳述夜深人靜之時,極盡神經質檢查孩子全部文具,逐一拍照比對品牌、圖案、長短、餘量,他不願再錯怪孩子,更不容許老師又來電說同學文具失竊,全班將矛頭指向孩子,過去兩年每周1到3次,情況時好時壞。所以只要搜出多一枝筆,爸爸感到前功盡棄整夜不能眠,當無法確定橡皮擦是昨天那塊,爸爸早醒兩小時。
偷錢顯然問題更大,尤其孩子得手用於請客,家長難理解何以“故意”展現犯行,簡直泯滅道德良知,存心挑釁。偷錢課金的情況里,手機引發的新仇舊恨最多。
現代家長對孩子偷竊之處理早已跳脫狹窄的“打給別人看,我有在教孩子”,第一線作法常是嚴肅又開明的勸導,要求孩子承諾不再犯。第二線處理,祭出剝奪與處罰,家中能鎖的全上鎖。再不行就恩威並施,固定給零用錢和採買文具。第三線,全面失控,家長嚴厲責罵和遷怒,孩子偷得更多,目標更大,出入警局及法院,頻繁賠償,或轉為其他負面行為如自傷及憤怒。
究竟兒童青少年偷竊是罪還是病?如同近期熱議思覺失調症患者殺人是罪還是病?擔心養出漢尼拔的家長想太多了,心理疾病中與偷竊最相關的“病態偷竊症”盛行率極低,即使在店內行竊被逮的人當中,只有4%到24%是這個情況,病態偷竊症與強迫症關系較大。若不往漢尼拔去想,廣泛覺得孩子不乖的爸媽可能看到“對立反抗症”似曾相識,核心症狀為生氣易怒、好爭辯與反抗、懷恨與報復。更嚴重的情況稱“行為規範障礙症”主要為攻擊人及動物、毀壞物品或縱火、欺騙或偷竊、重大違規違法。這當然很頭疼,還好多數人到成年期緩解,很少人往漢尼拔演變。
總之即使孩子多次偷竊,診斷為“病態偷竊症”的機率很低,觀察整體行為,也不符合“對立反抗症”、“行為規範障礙症”、“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”線性發展,這能讓家長感覺好一點嗎?可能沒有!到底一直偷東西怎麼辦?
孩子偷東西表示他不快樂,心理狀態不好,如此而已。頻繁偷東西與自慰本質相同,只是逼得父母出面。當父母忿忿的說:“他就是要引起注意,被抓到還一臉無所謂。”是的,所有問題行為都是求助行為,孩子沒有隱瞞,他不想拖到憂鬱症或自殺,而父母師長能給孩子正向關註嗎?最低度的關註是孩子沒偷東西的日子里,支持他探索,關註孩子,表達對孩子的欣賞喜愛,享受跟孩子在一起,接受孩子來找你,接納孩子攻擊你,保護孩子情緒需求,安慰他的焦慮不安,幫助孩子整理感受,與孩子同在,將孩子視為整體,而不是行走的壞習慣。
如果都努力了仍然很難,尋求心理治療,帶得到治療室就行。
後附診斷準則滿足知識型父母。
病態偷竊症Kleptomania
診斷準則
A. 反覆發生無法抗拒偷竊物品的沖動,既非個人有所需用,也非為其金錢價值。
B. 進行偷竊之前有精神緊張感增加。
C. 進行偷竊時感到愉悅、滿足或舒緩。
D. 偷竊不是為了表達憤怒或報復,也不是受幻覺或妄想之指使。
E. 此偷竊行為無法以行為規範障礙症、躁症發作或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做更好的解釋。
對立反抗症(Oppositional Defiant Disorder)
診斷準則
A.生氣/易怒情緒、好爭辯/反抗行為或具報復心的行為模式至少持續六個月,呈現下列任何類別的症狀至少四項,且至少在與一位非手足者互動中顯現。
生氣/易起情緒(Angry/Irritable Mood)
1. 經常發脾氣。
2. 經常是難以取悅的或易受激怒的。
3. 經常是生氣的與憤慨的。
好爭辯/反抗行為(Argumentative/Defiant Behavior)
4. 經常與權威者爭辯,或於兒童及青少年則是與成人爭辯。
5. 經常違抗或拒絕服從權威者的要求或遵守規則。
6. 經常故意去惹惱別人。
7. 經常將自己的過錯或不當行為怪罪於他人。
有報復心的(Vindictiveness)
8. 過去六個月中至少有二次懷恨或報復的行為。
行為規範障礙症(Conduct Disorder)
診斷準則
A.違反他人基本權力或年齡相稱的主要社會常規或規定,成為重覆而持續的行為模式,於過去十二個月中,至少出現下列類別中十五項準則中的三項,而於出現的準則項目中,在過去六個月里至少有一項是存在的:
攻擊人及動物(Aggression to People and Animals)
1. 經常霸凌、威脅或恐嚇他人。
2. 經常引發打架。
3. 曾使用可嚴重傷人的武器(如:棍子、磚塊、破瓶子、刀、槍)。
4. 曾對他人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。
5. 曾對動物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。
6. 曾直接對受害者進行竊取(如:街頭搶劫、搶錢包、勒索、持械搶劫)。
7. 曾逼迫他人進行性行為。
毀壞所有物(Destruction of Property)
8. 故意縱火,意圖造成嚴重破壞。
9. 故意毀壞他人所有物(縱火除外)。
欺騙(deceitfulness)或偷竊
10. 闖入別人的房子、建物或汽車。
11. 經常說謊以取得財物或好處,或者逃避義務(即指欺瞞別人)。
12. 曾在未直接面對受害者的情境下,竊取值錢的物件。(如:末破壞門窗或闖入的順手牽羊;偽造)
重大違規(Serious Violations of Rules)
13. 不顧父母的禁止,經常深夜在外;十三歲之前就有此行為。
14. 在與父母或父母代理人同住時,曾逃家至少二次,或是曾有一次長期逃家不歸。
15. 十三歲之前開始經常逃學。
B. 此行為困擾引起臨床上顯著社交、學業或職業功能減損。
C. 若滿十八歲,應未達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診斷準則。
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(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s)
診斷準則
A. 自十五歲開始,一種廣泛的模式,漠視且侵犯他人權益,表現符合以下三項(或更多):
1. 無法遵從社會規範,像是守法,經常游走於法律邊緣。
2. 為個人私利或樂趣而詐欺,如:重復說謊、使用化名(aliases)、哄騙他人。
3. 沖動,無法做長遠打算。
4. 易怒(irritability)且具攻擊性(aggressiveness),不時與人鬥毆。
5. 魯莽不在意自己及他人安危。
6. 一貫地不負責任,像是無法維持工作或亂開空頭支票。
7. 不知悔恨(remorse),像無動於衷(indifferent)或合理化(rationalizing)對他人造成的傷害、虐待,或偷竊。
B. 至少年滿十八歲。
C. 在15歲前即有行為規範障礙症(conduct disorder)的證據。
D. 反社會行為的發生非僅存於思覺失調症、雙相情緒障礙症病程中。